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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主题: 10月10日 反弹期待中……,继续逢高出货!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游侠儿也
人与人可以相隔千里万里,思想却
级别: 少尉(第8级)

 

熊市利好就会被当成是利空的。。大家都想逢高出货。。逃。。。
Posted: 2008-10-09 21:14 | 20 楼
森林森senlin
级别: 少校(第11级)

 

样以来CPI又要上升了,但是为了刺激内需消费,没有别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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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望:+1(admin)
  • Posted: 2008-10-09 21:18 | 21 楼
    cuishijie
    级别: 少尉(第8级)

     

    市政府开会,讨论关于取缔“小姐”的问题:
    小姐代表发言:
    小姐: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反对88党
    公安局长表态:行
    小姐:不占地,不占房,工作只要一张床
    国土局长高兴地说:好
    小姐:不生女,不生男,不给政府添麻烦
    计生办主任点头:不错
    小姐:无噪声,无污染,只是偶尔喊一喊
    环保局长说:喊吧喊吧
    小姐:不集资,不贷款,自带设备搞发展
    发改委主任:欢迎欢迎
    小姐:下岗妹,不流泪,就业自己找机会
    社保局长不住地说:对对对
    小姐:不逃税,不欠费,挣多挣少无所谓
    税务局长满意地说:可贵啊可贵
    小姐:不嫌脏,不怕累,拉动内需创外汇
    外经贸局长伸出大拇指:够意思
    小姐:不惹祸,不胡扯,坚决不做第三者
    妇联主席很欣慰地说:省心啊
    小姐:不怕打,不怕捶,坚决不说陪过谁 
    纪检书记直点头:好
    大会一致通过:
    社会需要你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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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望:+1(admin)
  • Posted: 2008-10-09 21:18 | 22 楼
    新圩人也
    级别: 四星上将(第17级)

     

    证监会再融资新规:现金分红比例提高至30% 不受回购敏感期所限

      

      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净利润比例为30%,较此前规定的20%提高了10个百分点,分红行为不受集中竞价交易回购敏感期的限制。

      在上述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曾引起社会普遍反应,证监会也在上海、深圳、西安组织了座谈会,征求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包括股东的意见,“大家对证监会这样一个引导鼓励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举措非常支持和赞同的,”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今日表示。

      根据市场反馈意见,证监会作出修改,将分红时机和比例去掉,章程上只是说要求就分红政策写进去,“因为不同行业,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可能对分红是不一样的,我们按照市场意见进行修改。” 分红比例问题受到了市场的聚焦式关注,在证监会的调研座谈中,他们发现对于比例高低的问题意见很不统一,但主流意见还是觉得分红目前来说分红比例不够。一位监管人士》表示:“我还是觉得应该把现金分红比例提高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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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员好评度:+10(dony99) 原创内容
  • 我并不是贪钱的男人,我只是想衡量自身到底可以创造多大的财富…
    Posted: 2008-10-09 21:22 | 23 楼
    ttxd611
    蛇盘兔,一定富
    级别: 中尉(第9级)

     

    到什么时候都不要忘了我们背后的黑手------大小非,不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股市就像背着一座大山前行,迟早会被压趴下。就算国际金融背景趋好,我们一样直不起腰。所以,我要提醒百路发的兄弟们,在大小非没有彻底解决前,千万别盲目,冲动。坚持“闪电战”见利就走,翟志刚在太空大声地说出了目前炒股的真谛:“我已出仓,感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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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望:+5(dony99) 优秀文章
  • 蛇盘兔,一定富。
    Posted: 2008-10-09 21:29 | 24 楼
    slhz
    级别: 少校(第11级)

     

    期待黎明。。。
    Posted: 2008-10-09 21:30 | 25 楼
    海客
    级别: 百路发黄金顾问

     

    主力还是想让管理层限制大小非,但大小非牵扯了太多高层的利益,很难被干掉!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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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osted: 2008-10-09 21:31 | 26 楼
    xiezi05
    级别: 中士(第5级)

     

    不要太乐观,出货是唯一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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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望:+1(admin)
  • Posted: 2008-10-09 21:32 | 27 楼
    castortroy
    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
    级别: 上士(第6级)

     

    分红强制提到10%了
    Posted: 2008-10-09 21:35 | 28 楼
    chenggr
    级别: 少校(第11级)

     

    DING  !
    Posted: 2008-10-09 21:36 | 2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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