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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9楼zhptj于2008-10-26 09:25发表的 :
本网讯(记者 李雁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6日联合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比照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救市举措不能单纯依靠资金投入和减税,应当结合中国股市实际,从大小非和大小限等制度创新上去探讨、解决症结所在。(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对个人投资者而言由于数额甚少,因此征收与否,对投资者的影响甚微。此前,这一税种几乎不为人们所知。